1、具有银川市常住户口
2、持我市签发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再次申请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本人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他人代办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申请表中对应位置签署代办人姓名)
2.申请人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仅限办理同类续签,如需更改签注类型等信息,需重新提交相关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4、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5、领取受理回执。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银川居民往来港澳签注签发5个工作日。
注: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点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光明广场自治区政府服务大厅公安厅窗口
咨询电话:0951-698273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作息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周一至周五夏季作息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周六、周日休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公安局出入境受理点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东环路永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951-802131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作息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周六、周日休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八段545号
咨询电话:1681532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周六、周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