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有银川市户籍。
2.直系亲属在香港或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
3.已受理夫妻团聚类赴港定居申请的银川市居民。(配偶定居香港)
4.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注: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温馨提示
必备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与申请事由对应的证明材料
1.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亲属在香港就学、就业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三个月以上的相应进入许可;亲属在澳门就学、就业(不含劳务人员)的,提交在澳门就学、就业证明。
2.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例如结婚证、出生证、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
3.申请人的子女陪同办理
注:申请人的子女须随同申请人本人一起同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申请人本人没提交申请的,其子女不予单独申请;申请人子女须与申请人本人属同一户口所在地,才予以一同申请;申请人子女未满十八周岁。
银川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
银川港澳通行证网上预约指南证件有效期
银川居民往来港澳签注签发5个工作日。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注: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邮递上门取证:45元/证,邮递窗口取证:21.5元/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点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光明广场自治区政府服务大厅公安厅窗口
咨询电话:0951-698273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作息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周一至周五夏季作息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周六、周日休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公安局出入境受理点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东环路永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951-802131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作息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周六、周日休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八段545号
咨询电话:1681532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周六、周日休息